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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5/30 1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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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2018年南通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加强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时间
5月31日-6月4日下午5:00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7月16日-7月20日下午5:00 公布职业类学校未完成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不需要签字确认。
二、志愿、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第一小批: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录取
第二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市、区)自定录取批次,推荐生根据各地制定的推荐生录取办法录取;空军青少年航校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类(含艺体)统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入学录取
志愿表见附件
三、投档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文件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统一实施网上录取,全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一律在中考后进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投档录取原则
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投档录取,同一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各县高中录取以自行确定的志愿方式为准)。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2.投档录取办法
(1)师范生录取
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含艺体类)录取。按照各地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对面试及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和专业类别,依据中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招生计划,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所有艺体类考生须经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合格后,才可填报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各县(市、区)招考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规定的批次和招生计划录取。
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办法按照苏教苏基函〔2018〕10号文件执行。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原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不再增补。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共设一个学校志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录取:共设四个学校平行志愿。依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所有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均实行一次性录取。
“推荐生”投档时在中考总分上加20分参与被推荐学校的投档与录取,如遇总分相同,需符合同分排序规则。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再按所报的普通高中和中高职志愿参加投档录取。
在市区普通高中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职业类学校录取
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志愿录取在全市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分小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公布的招生简章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中职类学校全部实行注册入学。考生须于统一填报志愿期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全部投档,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
四、志愿填报相关要求
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继续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征求志愿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
(一)志愿填报流程
中考报名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考生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如下:
1.考生进入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操作界面后,依次输入考生号、姓名、密码和校验码登录系统后点击“志愿信息填报”。
2.考生核对并确认基本信息、考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体育校考与统考成绩)、地理与生物学测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如有差错及时向老师报告,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教育局、招生办报告,并按程序进行核查处理)。考生核对无误后点击“我已核对并确认以上成绩无误”按钮进入下一页面。
3.考生认真浏览2018年中招录取办法和院校招生计划,阅读完成后点击“我已了解今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入志愿填报页面。
4.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每批次首先选择“报考”或“不报考”。如选“报考”,可在相应批次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下方出现的虚线上依次单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5.考生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然后核对所填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考生在网上将无法自行修改。
6.学校系统管理员登录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后,在“志愿管理”下的“学生志愿管理”中打印“中招考生志愿表”,由学生和家长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给学校。学校系统管理员在所有学生志愿填报完成后将“学生志愿管理”中考生的“学校确认”状态置为已确认。注意:志愿信息一旦确认系统管理员将无法修改。
7.报名学校将所有确认的“中招考生志愿表”汇总后与网上确认信息核对无误后,上报各县(市、区)招生办。
(二)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所有志愿都是一次性填报。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要注意各类学校录取批次,所报学校和专业代号不能选错。
2.考生未填报某一批次(含小批次)的志愿不影响下一批次(含小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在某一批次的志愿栏中如设有其它专业是否服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确认“服从”或“不服从”。填报了“服从”的考生如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可在该学校未招满的其他专业录取。
3.报考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要根据户籍所在地对应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和专业代号填报志愿,考生和学校都必须确认户籍所在地信息与户口本是否一致、报考的学校和专业与户籍所在地相应的计划是否一致。如因填报差错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普通高中录取第一小批自主招生录取批次中考生,可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志愿和特长生选填一个志愿。
5.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即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考生填报时要了解入学条件和转段升学要求,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
6.第三批次中专、中职、中技学校注册入学今年须填报志愿,无志愿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7.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各类学校招生的前置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等)及招生简章的个性化条件(如师范、医护等专业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等),防止出现志愿无效或录取后被学校退档等情况。
(三)志愿填报工作要求
中招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各县(市、区)招生办、报名学校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加大中招政策宣传力度。中招志愿既是考生对报考学校和专业意愿的表达,又是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和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报名学校要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及时向考生和家长公布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使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招生的有关政策。
今年中招政策和所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将公布于南通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zk.ntzk.com)、南通招考网(http://www.ntzk.com)、南通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平台,相关宣传媒体也将及时进行宣传报导。市教育考试院将统一编印《2018年南通市中招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所有的考生。市教育考试院还将于5月27日在南通中专举办南通市中招咨询会,届时省内外中、高职招生院校将来通参会,为广大考生、家长提供交流沟通平台。
2.强化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学校要组织师生学习中招相关政策,尤其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技术指导,确保考生对各类招生计划的知情权,尊重考生意愿,维护考生权益。报名学校及教师不得误导、限制、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有上述情形并造成后果的由报名学校负责,并由相关部门查实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认真核查填报志愿信息。考生核对“中招考生志愿表”并签字确认后,各报名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和相关教师认真、细致地做好志愿信息核对工作,防止考生出现志愿填报差错。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签字的确认单交各县(市、区)招生办留存,以备核查,保存期一年。
(四)相关时间安排
5月26日前:志愿填报工作布置、志愿填报系统调试,中招政策宣传、考生志愿填报指导
5月27日:南通市中招咨询会(地点:南通中专)
5月31日-6月4日下午5: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学校确认
6月5日前:各学校上报志愿表确认单
6月28日-29日: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
7月2日前: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7月3日-7日: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7月9日-10日:第三批次(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录取)
7月16日-7月20日下午5:00:公布职业学校未完成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7月23日-27日 征求志愿录取
7月30日前完成录取审批工作。
中招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涉及每个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着对每个考生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确保中招录取工作有序平稳完成。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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